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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过的房子再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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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鉴于可修改合同条款的预售房屋,实际上应被视为二手房范畴。此种情况发生于预购房者已通过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并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对已完工但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成功进行初始登记及整体登记后,通过修改合同条款进行二次上市交易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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