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1.关于银行保函作为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即银行保函本身。 这种方式下,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须与发包人提供的预付款保持等额状态。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按照顺序进行,每个月份,从工程预付款中扣除同等额度的预付款,这也会导致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相应地逐渐减小。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向发包方提出请求,征得他们对于预付款保函减值的同意,并且需要将获得的相关同意文件提交给银行审核确认。 当承包商完全支付完毕所有的预付款项之后,发包方有义务向承包商返还保函,然后承包商再将其退回银行以解除保函的担保责任。 2.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定的其他预付款担保的形式,同样可以采用保证担保公司的担保,或者采用抵押等其它形式的担保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