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关于未缔结婚姻而同居者间的财产分配处理,首先根据各当事人之间是否已经作出具体的协议或约定来进行采信和操作,若尚未签署此类协议或约定,则应根据法律规定的共享财产关系执行相应的判决结果。 在涉及到解除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进行的非婚姻实质性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在当事人同居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共有收入以及购置的财产,理应依据共同共有财产的性质进行评判和处理。 然而,在此之前,若其中任一人曾将自身财产无偿赠予另一方,这部分财产则可视为个人自愿赠与行为,依赠与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